2026年普陀区启星学校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确保2026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6年启星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根据国家和本市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入学原则。按照本区特殊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积极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本市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以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二、招生对象
1.年龄范围: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户籍要求:
上海市普陀区户籍且居住在普陀区的适龄儿童。
3.残疾证明:
经上海市儿童医院或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等三甲医院鉴定,智商为50以下并伴有社会适应障碍或者患有脑瘫、孤独症等精神、行为障碍疾病,并提供医院出具证明(一年之内)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工作步骤
1.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2.招生入学意向咨询:
学校将于4月11日上午开展线下校园开放日,家长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了解相关入学情况。
电话咨询:021—62148423 茅老师:19921417527 曹老师:9916509840
接受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13:30-16:00
3.入学信息登记:
4月13日至4月26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各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
4. 招生入学验证日: 2026年5月30日
5. 后续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残障儿童参加特殊教育入学综合评估。
注:凡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验证日家长须带好以下材料:
1.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2026年)
2.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户主页、儿童页、家长信息页)
3.儿童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若父母一方为上海市普陀区户籍,另一方有上海市居住证也需要复印件)
4.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5.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儿童预防接种证(小白卡)
7.儿童疾病诊断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市三甲医院章、一年内有效)
8.儿童智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市三甲医院章、一年内有效)
9.儿童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寸2张)
上海市普陀区启星学校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