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陀区启星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校长室 发布时间:2025-04-08

2025年普陀区启星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确保2025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5年普陀区启星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入学原则。按照本区特殊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落实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残障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残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二、招生对象

1.年龄范围:

        20189月1日至2019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户籍要求:

具有上海市普陀区户籍居住在普陀区的适龄儿童。

3.残疾证明:

经上海市儿童医院或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等三甲医院鉴定,智商为50以下并伴有社会适应障碍或患有脑瘫、自闭症等精神、行为障碍疾病的残疾适龄儿童,需要提供三甲医院出具一年之内的有效证明。

、招生工作步骤

1.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学校官网:https://qxxx.pte.sh.cn/

2.招生入学意向咨询:

    学校将于4月13上午开展线下校园开放日,为家长提供入学咨询,家长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了解相关入学情况。

电话咨询:021—62148423 (周一到周五每天13:30-16:00)

       茅老师:19921417527           曹老师:19916509840

3.入学信息登记:

4月14日至4月27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各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zwdt.sh.gov.cn)“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和信息核对。

4. 招生入学验证日:

验证日暂定为 5月24日和 5月25日 ,具体日期根据学校通知。

注:凡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准备好:

1.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户主页、儿童页、家长信息页)。

2.儿童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若父母一方为上海市普陀区户籍,另一方有上海市居住证也需要复印件)。

3.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6.儿童疾病诊断书原件。(一年内有效)。

7.儿童智商证明原件(一年内有效)。

8. 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9. 电子照片要求:白色背景的学生本人近期免冠数码报名照片、无佩饰,照片像素尺寸为272px*354px、分辨率为300dpi、“JPG”格式。(纸质一寸2张)      

                                            上海市普陀区启星学校        20254月